本页开篇语:
法律提示:
作为一个准就业人士、创业经营者建议多学习有关劳动就业
的法律法规,最好能熟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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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维权须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提醒即将找工作或正在找工作的求职者:在你求职时要熟悉一下我国的
《禁止传销条例》
如遇到条例中的情况及时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110联系举报。
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兜底作用) 特困人员供养(年满60周岁没有收入来源、
无法定赡养人、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
法律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
详情可到当地民政局救助处咨询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事宜。以当地民政局答复为准,千万
不可道听途说听取似懂非懂的人的说法。
温馨提示:以上救助并非所有情况都可以申请救助,具体执行情况需要到当地的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咨询为准。
如: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咨询电话: 3828120 洲心街道民政办咨询电话:3503089
就业指引:
就业服务中心
劳动争议仲裁
自考须知:根据教育法的修改,不要办假证,也不要找替考。
不然你一辈子都得背着可能被撤销毕业证的压力,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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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信息:
日常学习过程中分居两年是否必然导致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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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Date):
[2018-09-26 T 1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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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三联,程慧
作品名称:一看就懂婚姻家庭纠纷不可不知的胜诉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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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说明:
陈三联,男,1964年11月出生,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曾工作于浙江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任律师和法制杂志社副主编。1988年取得律师资格,长期从事兼职律师工作。目前担任的社会主要职务有: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十一届浙江省政协委员、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特邀督查员、浙江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知联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工商联执委、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程慧,浙江蓝泓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宁波市政协委员、浙江省律协婚姻与家庭专业委员会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理事、浙江省首届优秀女律师、宁波市首届十佳女律师、宁波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鄞州区律师协会分会副会长。
网站小编提供给各位读者的参考内容:“案例。分居两年是否必然导致离婚。案情回放,居某、倪某于2007年6月相识恋爱,2008年5月17日登记结婚,同年12月19日生育一女。婚初夫妻关系尚可,婚后不久,居某开始到外地工作,夫妻分居两地,导致夫妻感情逐渐淡漠。2010年年底,居某将交给倪某保管的工资卡挂失,引起倪某的不满。2011年5月,居某、倪某曾到民政部门协商离婚未成。2011年7月二人开始分居,2013年11月倪某诉请至人民法院,要求与居某离婚。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倪某坚持离婚之请求,居某则坚决不同意离婚,由于双方意见分歧,本案调解未成。处理结果:本案法院认定:居某、倪某系自主婚姻,婚姻基础较好,婚后亦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现双方虽在家庭生活中产生矛盾并分居,但尚未达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程度。而且居某坚决不同意离婚,倪某应珍惜夫妻感情,给予居某夫妻和好的机会。只要双方今后加强沟通、互相信任,共同积极承担家庭责任,妥善处理好家庭矛盾,夫妻关系应能得到改善。据此,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倪某要求与居某离婚的诉讼请求。律师解惑:一、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这也就意味着,作为我国婚姻法上离婚原因的分居,必须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和而产生的,因工作、学习、户口等产生的夫妻分居不得成为离婚的原因。我国《婚姻法》在法院判决离婚的原因上采取的是破裂主义,即夫妻一方或双方得以感情破裂,夫妻共同生活不能且无法继续维持为由诉请离婚,法院一旦确认当事人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而不论夫妻一方或双方有无过错;同样地,《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第(五)项关于离婚原因的兜底条款“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则是从法律条文上明确了法院判决离婚的实质性条件就是夫妻感情破裂。夫妻分居作为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情形之一,必须是因夫妻感情不和而产生的分居,如此方能契合离婚破裂主义之要义。此外,分居的形式具有多样性,没有固定的模式,只要感情不和,双方不尽忠诚、同居、扶养等夫妻义务,在生活上各自独立互不参与,经济上分开,无论是否同居一室,均不影响实质的分居。同居一片屋檐下,可以有分居;物理上异地而居,不必然是分居。本案中,居某婚后不久到外地工作致夫妻两地分居并非婚姻法意义上的分居,2011年7月居某、倪某开始的分居才是可成为判决离婚原因的分居。二、分居必须满两年。分居满两年,两年的分居时间应该具有持续性,“时断时续”的情况、“分分合合”的婚姻关系,一般不累计计算。具体而言,在分居时间的计算上,应从夫妻最后一次分居之日起计算。分居期间不得累加,如果夫妻因感情不和多次分居,但因暂时和好而恢复共同生活的,不能将前后几次的分居时间相加,而应从起诉离婚前的最后一次分居之日起连续不间断地满两年。在分居时间上贯彻这种严格的计算标准,可以有效地通过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情形间接判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本案中,居某、倪某自2011年7月分居,至起诉时夫妻双方分居已满两年。三、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必须能够完整地体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我国《婚姻法》在判决离婚原因上采纳的是破裂主义,而在条文形式上采取的是例示主义的立法例,即先列举判决离婚主要的具体情形,然后再以兜底条款“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概括地规定判决离婚的一般原因,所以,具体情形是一般原因的具体体现,即《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前四项都应该是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体现,“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自然也不例外。理论上,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能够完整地体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实际上,鉴于婚姻关系的复杂性以及夫妻感情的主观性,司法实践中,在当事人具备某种离婚原因的前提下,还要另外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进行考察。所谓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指夫妻感情已不复存在,即夫妻感情真实地、完全地、长久地无可挽回地破裂。首先是指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非其他感情确已破裂;其次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而不是将要破裂或可能破裂;再次是夫妻感情真的破裂,而不是虚假破裂或第三人的猜测臆断;最后是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而不是一定程度上的破裂或尚未完全破裂。对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判断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者不准予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婚姻基础,指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时的思想感情状况和相互了解的程度,如男女双方结合的方式、恋爱时间的长短、结婚的动机和目的;婚后感情是指男女双方结婚以后共同生活期间的感情状况,即双方是否有互相关心、忠诚和喜爱之情;离婚原因是引起离婚纠纷的主要矛盾和最根本的因素;有无和好的可能,是指夫妻有无和好的因素和条件,即在前述三要素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握夫妻关系的现状和各种有利于夫妻和好的主客观因素和条件,对婚姻关系的发展作出估计和预测,如夫妻是否分居、相互间的权利义务是否停止、对子女是否牵挂、有过错的一方有无悔改表现、坚持不离的一方有无和好的行动。本案中,居某和倪某系自由恋爱结婚,婚姻基础较好;倪某以分居满两年为由提起离婚诉讼,表明夫妻双方没有明显的重大过错,只是感情淡漠,需要沟通和修复;婚初居某、倪某感情良好,且已育有一女,居某也坚决不同意离婚,说明夫妻感情有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可能和意愿,二人并非没有和好的可能。据此,可以判定本案中居某、倪某的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具有和好的可能。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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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过程中猜您的疑问:
问:自考学历为什么不承认?自考本科找工作被拒?
后悔读了自考?自考本科有用吗?自考就是骗局?自考学历入职被拒绝?
自考本科单位承认吗?
答:自考是高等教育组成的一部分,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广东省的《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自学成才的若干规定》
均有明确规定,自考是国家承认学历,法律法规
认可有效的学历证书即具有法律效力的。纳入法律范围就受到法律的保护。至于有的
用人企业不认可是他们缺乏法律知识或法律意识,在中国社会轻视法律存在的人还是有的
不应该太看重那些不承认自考学历的现象。必要时我们在就职时遇到违反法律规定时、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
积极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承认自考学历是
对自考存在一种偏见、人才观念的一种态度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种违法行为。我们
不应该为了有的用人企业不认可就不选择自考,毕竟自考是成才的一种机会,它可以让您
改变命运的机会,如考取国家公务员、进入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为您创造机会、
创造条件的。参加自考是获得文凭、获得知识的机会,就业、创业重要的是个人
能力得到提升、个人的综合能力(学科专业能力、分析能力等)的培养。
问: 自考流程是什么?全国自考报名系统入口?自考怎么报名?
答:自考的流程是在指定时间到自考办现场报名或自考办官方网站、自考办委托的考试报名网站(详情咨询自考办,自考办联系电话可“114”查询)网上报名课程 → 购买
教材 → 个人自主学习或参加社会助学机构(全日制、业余助学)、网络助学学习 →
在考试当天前查询考场等考试信息 → 参加考试 → 所有专业课程考试合格 → 实践
考核课程通过 → 论文通过 → 在指定的时间内在每年6月、12月申请毕业 →
最后获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问:自考本科含金量高吗?自考本科需要什么条件?
答:含金量一说没有绝对的说法,招聘看用人企业的用人观念、
人才观念决定的。我们在选择自考专业时更应该从自己的兴趣、特长、优势
去考虑,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择了合适自己的专业去
深入钻研才有可能学有所成。自考不受年龄、学历层次限制的,自考本科
只要是中国公民均可以报名,但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需要提供
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可以是成人高等教育的、电大、
自考的、网络教育的)。
问: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多少?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自学考试难吗?自学考试要多久?
答: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无法预知和控制的,参加考试人数(有些情况下
出现考生缺考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的)、应考人员自身
知识强弱是参差不齐的,因此很难控制通过率的。自学考试的专业是根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会需求开设的,详细专业情况可以百度搜索你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考办官方网站查询。自学考试难不难或考多久,要
看考生的知识基础、个人接受能力、在课程学习上付出的程度上、应考心理
等有关。
问:自考辅导机构哪家好?自考辅导班需要报吗?
自考辅导机构押题准吗?
答:自考辅导网校哪个好?作为评价一家网校的优劣要综合考虑,
师资、办学时长、网站规模、办学资质等来考虑。自考是在接受
大学教育,大学知识都有一定难度,建议有条件的考生报自考辅导
班在老师的讲授和指导下学习会更轻松、更快掌握考核知识点,
一本自考教材可能会因受到编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等可能对部分人
的理解存在欠缺,如果不报辅导班在学习自考教材的时候遇到不明白
的知识点在借助其他参考书时也不一定能够解决,而通过辅导班学习不但可以
能够在老师的讲授下学习,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提供答疑以帮助您
解决问题。从而让您少消耗更多的时间在困惑问题上面。自考辅导机构押题
不一定准确,虽然自考辅导机构的老师有着多年的辅导经验,但自学考试
是教考分离的,教的老师就不得参与考试命题,参与命题的人员就不得
参与辅导工作,并且命题人员签有保密协议不能泄漏考题,泄漏了考题的
要依法追究“泄漏国家机密罪”论处的。所以不要抱着辅导老师押题来
通过考试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