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扰民不肯改正,遭举报被警告后还不收敛,终被罚款。案例背景。胡老太太家住佳乐市花园小区,已丧偶,有一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儿女只有在节假日时才能抽时间看望胡老太太。长期一个人居住的胡老太太已经习惯了安静的生活。近期,胡老太太的楼下搬来一个待业青年王飞。由于王飞没有工作,又喜欢摇滚,再加上年轻人喜欢热闹,王飞就每天晚上带领一群朋友回家搞音乐,声音特别大,而且每次都玩到凌晨以后。由于胡老太太长期生活在安静的环境里,王飞的声音又的确很大,导致胡老太太每天晚上都不能按时休息,睡眠质量急剧下降,老太太很困扰。一天,胡老太太下楼正好碰到出去吃饭的王飞,便很友好地向王飞打了招呼,顺便向王飞建议晚上尽量小点声音,自己已经几个晚上没有睡好觉了。可王飞一听这话就不高兴了,他说音乐对自己很重要,灵感与创作是不分时间的,况且自己是在自家搞音乐,这是自己的自由。胡老太太与王飞理论起来,结果王飞说,如果胡老太太嫌吵,可以搬家呀。此话一出,胡老太太火冒三丈,她认为小伙子太无理了,要搬也是他这个后来的搬,自己都住了半辈子了,难道还要搬家?思来想去,胡老太太决定让公安局来管管王飞。次日,胡老太太就来到佳乐市城关派出所投诉王飞。派出所了解情况后,对王飞作出警告。胡老太太本以为王飞会有所收敛,结果晚上王飞变本加厉,一直闹到半夜。王飞认为,派出所警告自己了又怎样,自己既没被罚款也没被拘留,被警告一下又不碍什么事,继续我行我素。几日后,胡老太太将情况反映给派出所。派出所经过调查后,对王飞罚款300元。王飞本就待业,被罚款后也明白了自己的所作所为欠妥,于是主动找胡老太太协商,约定自己会在白天他人非休息时间进行音乐创作,尽量调小声音。其实,如果王飞接受警告,早点认识到错误,有所退让,就不会被罚款了。律师分析:噪声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噪声会危害到人类的生活安宁,进而影响人的身心健康。因此,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要承担治安责任。具体到本案,王飞半夜搞音乐,声音极大,干扰了胡老太太的日常生活,对其身心健康造成影响,已属制造噪声,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王飞在受到警告后仍不悔改,一意孤行,因为他不懂法律,不知道有关规定,最终被罚款,不懂法是造成此结果的原因之一。调解是解决争议的途径之一。对类似邻里纠纷可以采用调解的方法,该类调解属于行政调解。行政调解是国家行政机关处理行政纠纷的一种方法。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属于国家行政机关职权管辖范围内的行政纠纷,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从而合理地、彻底地解决纠纷矛盾。日常生活中,个别人的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但是对于这样的邻里纠纷,情节较轻,公安机关调解处理,使事件妥善解决,有助于邻里关系的维系,保证社会冲突解决机制体系的和谐。但应当注意,行政调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其性质是合同,应该按照法律有关合同的规定来处理。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应该互相帮助,互相体谅。胡老太太年纪大了,又独自一人居住,王飞作为年轻人,与胡老太太又是上下楼,平时可以在生活上多帮助胡老太太,这是具有高尚品质的表现。除此之外,本案中还提到胡老太太是有一子一女的,由于工作忙又在外地,忽略了对老人的照顾。孝敬老人不只是给老人金钱,不只是在物质上满足父母,更重要的是在精神上给予慰藉,常回家看看。温馨提示: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总是有一定限制的,不存在没有限制的权利和自由。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公民的行为应以保障他人的权利和自由为前提,否则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公民要多了解法律,别让不懂法害了自己!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