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开篇语:
法律提示:
作为一个准就业人士、创业经营者建议多学习有关劳动就业
的法律法规,最好能熟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的相关规定,多看一些有关法律行家
所讲解的法律案例。也为自己在上网购物、日常购物中多了解
一些消费维权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婚姻家庭法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
中国普法之路任重而道远,本网站愿意为这一重任承担一份力量!
诉讼维权须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提醒即将找工作或正在找工作的求职者:在你求职时要熟悉一下我国的
《禁止传销条例》
如遇到条例中的情况及时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110联系举报。
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兜底作用) 特困人员供养(年满60周岁没有收入来源、
无法定赡养人、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
法律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
详情可到当地民政局救助处咨询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事宜。以当地民政局答复为准,千万
不可道听途说听取似懂非懂的人的说法。
温馨提示:以上救助并非所有情况都可以申请救助,具体执行情况需要到当地的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咨询为准。
如: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咨询电话: 3828120 洲心街道民政办咨询电话:3503089
就业指引:
就业服务中心
劳动争议仲裁
自考须知:根据教育法的修改,不要办假证,也不要找替考。
不然你一辈子都得背着可能被撤销毕业证的压力,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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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信息:
学习要点:如何确定承诺生效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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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Date):
[2021-01-22 T 10: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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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凝,苑宁宁
作品名称:合同法律问题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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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说明:
主编:刘凝,副主编:邱彩霞,编委会(按姓氏笔画为序)王蕾,朱古律,邱彩霞,张赛男,吴振娟,吴晓燕,苑宁宁,范净玉,洪伟,赵娟
如何确定承诺生效的时间?热线疑问:原告:H市乐居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朱某。被告:S市电器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1999年3月,原告完成了两项高水准的写字楼主体工程之后,在内部装修时,急需购进600台某型号冷暖分体式名牌空调机,为了避开夏季的“空调大战”,朱某于3月10日向被告发出了欲购600台空调机的电传,并在电传中言明:此型号是否有现货供应,请报价。孙某接到电传后复电:此型号有现货,每台售价4800元,但库存有限,是否决定购买,请在本月底前答复。朱某接到复电后,认为各方面都基本合适,只是价格上有些偏高,便再次给孙某发出电传:我方有意购买,只是售价偏高,能否每台降至4500元,请复电。可是,电传发出3日后,朱某再也没有接到孙某的复电。3月16日,朱某第三次向孙某发出电传:如贵方不愿降价,我方愿以原报价购买600台,请留货,我方派专人专车前往。随后乐居房地产开发公司派出12名员工,朱某亲自带队租用了6台货车,驱车1800多公里,前往S市拉货。于3月20日赶到了S市电器集团公司后,才发现该公司已于19日将库存的所有空调销售给了南方的另一家大商场,使朱某打算购买600台空调的计划全部落空,给原告带来了直接经济损失十多万元。朱某指责孙某违约,孙某断然否认。无奈之下,原告只得向当地法院起诉。律师解答:本案涉及的是承诺的生效及其效力问题。具体言之,本案的焦点在于判断朱某的第三次电传是否构成一项有效的承诺。《合同法》赋予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充分自由,但是一旦双方达成合意,作出有效承诺就必须受其约束,即所谓禁止反言原则。现实生活中,交易主体一定要谨言慎行,避免在承诺的生效问题上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只有要约而没有承诺,不能认为合同成立。合同没有成立,当事人之间就不存在实际履行合同的问题。一项具备法律效力的承诺,必须具备以下构成要件:第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第二,承诺应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第三,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第四,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第五,承诺的传递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规定;第六,承诺必须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所谓承诺生效的时间,是指承诺在什么时候产生法律效力。我国《合同法》采纳了到达主义,即承诺的意思表示到达要约人支配的范围内时生效,合同也告成立。口头承诺自要约人了解时生效,对于书面承诺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要约或者交易的性质、习惯发生承诺的事实时生效。根据以上理论,H市乐居房地产开发公司同S市电器集团公司的合同关系根本就没有成立。其理由如下:一是对S市电器集团公司的要约,H市乐居房地产开发公司并未承诺,而是嫌其价格太高,提出了反要约,即“我方有意购买,只是售价偏高,能否每台降至4500元,请复电”的反要约,亦称新的要约。因此,合同没有成立。二是对于H市乐居房地产开发公司向S市电器集团公司发出的反要约,S市电器集团公司并未承诺。因此,合同仍然没有成立。三是对于H市乐居房地产开发公司向S市电器集团公司发出的“如贵方不愿降价,我方愿以原报价购买600台,请留货,我方派专人专车前往”的电传,应当认定是新的要约,而不能看做是承诺。如果认为是承诺,则自然得出合同成立的结论;如果将其看做是要约,则自然会看到对方并未承诺,因此,合同并未成立。由于合同没有成立,也自然不会对当事人产生拘束力,也不会由此引出权利义务关系。法条链接《合同法》第21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22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第23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第24条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第25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26条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第30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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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过程中猜您的疑问:
问:自考学历为什么不承认?自考本科找工作被拒?
后悔读了自考?自考本科有用吗?自考就是骗局?自考学历入职被拒绝?
自考本科单位承认吗?
答:自考是高等教育组成的一部分,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广东省的《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自学成才的若干规定》
均有明确规定,自考是国家承认学历,法律法规
认可有效的学历证书即具有法律效力的。纳入法律范围就受到法律的保护。至于有的
用人企业不认可是他们缺乏法律知识或法律意识,在中国社会轻视法律存在的人还是有的
不应该太看重那些不承认自考学历的现象。必要时我们在就职时遇到违反法律规定时、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
积极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承认自考学历是
对自考存在一种偏见、人才观念的一种态度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种违法行为。我们
不应该为了有的用人企业不认可就不选择自考,毕竟自考是成才的一种机会,它可以让您
改变命运的机会,如考取国家公务员、进入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为您创造机会、
创造条件的。参加自考是获得文凭、获得知识的机会,就业、创业重要的是个人
能力得到提升、个人的综合能力(学科专业能力、分析能力等)的培养。
问: 自考流程是什么?全国自考报名系统入口?自考怎么报名?
答:自考的流程是在指定时间到自考办现场报名或自考办官方网站、自考办委托的考试报名网站(详情咨询自考办,自考办联系电话可“114”查询)网上报名课程 → 购买
教材 → 个人自主学习或参加社会助学机构(全日制、业余助学)、网络助学学习 →
在考试当天前查询考场等考试信息 → 参加考试 → 所有专业课程考试合格 → 实践
考核课程通过 → 论文通过 → 在指定的时间内在每年6月、12月申请毕业 →
最后获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问:自考本科含金量高吗?自考本科需要什么条件?
答:含金量一说没有绝对的说法,招聘看用人企业的用人观念、
人才观念决定的。我们在选择自考专业时更应该从自己的兴趣、特长、优势
去考虑,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择了合适自己的专业去
深入钻研才有可能学有所成。自考不受年龄、学历层次限制的,自考本科
只要是中国公民均可以报名,但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需要提供
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可以是成人高等教育的、电大、
自考的、网络教育的)。
问: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多少?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自学考试难吗?自学考试要多久?
答: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无法预知和控制的,参加考试人数(有些情况下
出现考生缺考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的)、应考人员自身
知识强弱是参差不齐的,因此很难控制通过率的。自学考试的专业是根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会需求开设的,详细专业情况可以百度搜索你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考办官方网站查询。自学考试难不难或考多久,要
看考生的知识基础、个人接受能力、在课程学习上付出的程度上、应考心理
等有关。
问:自考辅导机构哪家好?自考辅导班需要报吗?
自考辅导机构押题准吗?
答:自考辅导网校哪个好?作为评价一家网校的优劣要综合考虑,
师资、办学时长、网站规模、办学资质等来考虑。自考是在接受
大学教育,大学知识都有一定难度,建议有条件的考生报自考辅导
班在老师的讲授和指导下学习会更轻松、更快掌握考核知识点,
一本自考教材可能会因受到编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等可能对部分人
的理解存在欠缺,如果不报辅导班在学习自考教材的时候遇到不明白
的知识点在借助其他参考书时也不一定能够解决,而通过辅导班学习不但可以
能够在老师的讲授下学习,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提供答疑以帮助您
解决问题。从而让您少消耗更多的时间在困惑问题上面。自考辅导机构押题
不一定准确,虽然自考辅导机构的老师有着多年的辅导经验,但自学考试
是教考分离的,教的老师就不得参与考试命题,参与命题的人员就不得
参与辅导工作,并且命题人员签有保密协议不能泄漏考题,泄漏了考题的
要依法追究“泄漏国家机密罪”论处的。所以不要抱着辅导老师押题来
通过考试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