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货车载物有什么规定呢?热线疑问:成功听朋友说开物流公司很挣钱,在没有任何相关经验的情况下,购买了10辆货车,开了物流公司。为了招揽生意,公司号称什么都能运。成功接到的第一单生意,是为客户运送一批烟花爆竹到A市,这个业务成功从来没有做过,听说还要经过审批,不知具体的规定是什么?关于货车载物的相关规定还有哪些?律师解答:首先,载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出于安全的考虑,应当报经公安机关审批,在获得批准后,驾驶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内驾车行驶,车辆悬挂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其次,货车载物应该符合核定的载重量,严禁超载。载物的体积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在超限运载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时,应当按照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并且,为了保证驾驶员及他人的安全,货运机动车是禁止载客的。成功的这单生意,所运载的物品属于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先取得公安机关批准,依规定路线、速度,在指定的时间内行驶,并注意物品安全。另外,成功的公司也应制定相应的货车载物制度,依据法律规定,装运货物,安全行驶,严禁载客。法条链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第50条 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对于货车载物有什么规定呢?热线疑问:成功听朋友说开物流公司很挣钱,在没有任何相关经验的情况下,购买了10辆货车,开了物流公司。为了招揽生意,公司号称什么都能运。成功接到的第一单生意,是为客户运送一批烟花爆竹到A市,这个业务成功从来没有做过,听说还要经过审批,不知具体的规定是什么?关于货车载物的相关规定还有哪些?律师解答:首先,载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出于安全的考虑,应当报经公安机关审批,在获得批准后,驾驶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内驾车行驶,车辆悬挂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其次,货车载物应该符合核定的载重量,严禁超载。载物的体积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在超限运载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时,应当按照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并且,为了保证驾驶员及他人的安全,货运机动车是禁止载客的。成功的这单生意,所运载的物品属于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先取得公安机关批准,依规定路线、速度,在指定的时间内行驶,并注意物品安全。另外,成功的公司也应制定相应的货车载物制度,依据法律规定,装运货物,安全行驶,严禁载客。法条链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第50条 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对于货车载物有什么规定呢?热线疑问:成功听朋友说开物流公司很挣钱,在没有任何相关经验的情况下,购买了10辆货车,开了物流公司。为了招揽生意,公司号称什么都能运。成功接到的第一单生意,是为客户运送一批烟花爆竹到A市,这个业务成功从来没有做过,听说还要经过审批,不知具体的规定是什么?关于货车载物的相关规定还有哪些?律师解答:首先,载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出于安全的考虑,应当报经公安机关审批,在获得批准后,驾驶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内驾车行驶,车辆悬挂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其次,货车载物应该符合核定的载重量,严禁超载。载物的体积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在超限运载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时,应当按照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并且,为了保证驾驶员及他人的安全,货运机动车是禁止载客的。成功的这单生意,所运载的物品属于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先取得公安机关批准,依规定路线、速度,在指定的时间内行驶,并注意物品安全。另外,成功的公司也应制定相应的货车载物制度,依据法律规定,装运货物,安全行驶,严禁载客。法条链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第50条 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