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小编提供给各位读者的参考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既对消费者所享有的权利、国家保护消费者的职责等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又对保护消费者的具体规范作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同时,本法又将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集于一体,即本法既有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的实体规定,又对消费纠纷解决的程序作了明确规定,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内容上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这样一方面可以方便行政机关采取相应措施来对消费者予以保护,另一方面也可以让消费者对自身的合法权益有一个全面了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及时便利地找到寻求法律保护的途径。只有消费者真正能够运用该法来维护自身权益时,才证明该法真正得以落实。同时,这也充分体现出该法是一部集原则性、可操作性和实体规范、程序规范于一体的法律,具有广泛的实用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部突出赋予行政执法机关自由裁量权的法。我国政府一直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予以关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制定上,行政执法机关充分考虑到了消费者所处的弱者地位,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给予消费者特殊保护的法律规定。从明显带有倾斜性质的政策中,可以看出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拥有自由裁量权,同时我们也认识到经营者的不法行为并非仅仅针对某一个特定(具体)的消费者,而是针对众多的消费者,因此,消费者的许多权益不免受到巨大威胁,如人身安全、健康和经济利益等,而这种威胁单靠特定消费者自身力量,甚至消费者有组织的力量,想要真正实现维权是很困难的,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这条法规针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而提出,从中可以看出国家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权力,即拥有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同时,也充分体现出国家通过行政手段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决心和力度。另一方面指由国家制定、颁布的涉及保护消费者权利的其他法律规范。这些法律总的立法目的都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些法律在协调社会关系方面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其中有些属于行政性质的社会关系,有些属于民事性质的社会关系。这些法律正是通过调整各类社会关系,而达到全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与此同时,这些法律的构成,主要是由带有民事性质、行政管理性质以及刑事性质的法律规范所构成。这些法律规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核心,从不同角度共同构成了国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体系。这些法律法规一般由几个方面构成:一,商品和服务质量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及国务院发布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企业标准管理办法》和《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等。二,消费者安全保障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在食品卫生方面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药品管理方面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在化妆品卫生监督方面主要有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发布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三,消费者公平交易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在公平竞争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价格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发布的《禁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餐饮、修理业价格行为规则》;在计量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在消费合同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四,商品服务表示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在商标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在广告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五,其他方面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法》等。”
网站小编提供给各位读者的参考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既对消费者所享有的权利、国家保护消费者的职责等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又对保护消费者的具体规范作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同时,本法又将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集于一体,即本法既有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的实体规定,又对消费纠纷解决的程序作了明确规定,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内容上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这样一方面可以方便行政机关采取相应措施来对消费者予以保护,另一方面也可以让消费者对自身的合法权益有一个全面了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及时便利地找到寻求法律保护的途径。只有消费者真正能够运用该法来维护自身权益时,才证明该法真正得以落实。同时,这也充分体现出该法是一部集原则性、可操作性和实体规范、程序规范于一体的法律,具有广泛的实用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部突出赋予行政执法机关自由裁量权的法。我国政府一直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予以关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制定上,行政执法机关充分考虑到了消费者所处的弱者地位,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给予消费者特殊保护的法律规定。从明显带有倾斜性质的政策中,可以看出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拥有自由裁量权,同时我们也认识到经营者的不法行为并非仅仅针对某一个特定(具体)的消费者,而是针对众多的消费者,因此,消费者的许多权益不免受到巨大威胁,如人身安全、健康和经济利益等,而这种威胁单靠特定消费者自身力量,甚至消费者有组织的力量,想要真正实现维权是很困难的,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这条法规针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而提出,从中可以看出国家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权力,即拥有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同时,也充分体现出国家通过行政手段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决心和力度。另一方面指由国家制定、颁布的涉及保护消费者权利的其他法律规范。这些法律总的立法目的都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些法律在协调社会关系方面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其中有些属于行政性质的社会关系,有些属于民事性质的社会关系。这些法律正是通过调整各类社会关系,而达到全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与此同时,这些法律的构成,主要是由带有民事性质、行政管理性质以及刑事性质的法律规范所构成。这些法律规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核心,从不同角度共同构成了国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体系。这些法律法规一般由几个方面构成:一,商品和服务质量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及国务院发布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企业标准管理办法》和《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等。二,消费者安全保障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在食品卫生方面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药品管理方面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在化妆品卫生监督方面主要有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发布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三,消费者公平交易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在公平竞争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价格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发布的《禁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餐饮、修理业价格行为规则》;在计量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在消费合同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四,商品服务表示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在商标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在广告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五,其他方面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法》等。”
网站小编提供给各位读者的参考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既对消费者所享有的权利、国家保护消费者的职责等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又对保护消费者的具体规范作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同时,本法又将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集于一体,即本法既有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的实体规定,又对消费纠纷解决的程序作了明确规定,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内容上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这样一方面可以方便行政机关采取相应措施来对消费者予以保护,另一方面也可以让消费者对自身的合法权益有一个全面了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及时便利地找到寻求法律保护的途径。只有消费者真正能够运用该法来维护自身权益时,才证明该法真正得以落实。同时,这也充分体现出该法是一部集原则性、可操作性和实体规范、程序规范于一体的法律,具有广泛的实用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部突出赋予行政执法机关自由裁量权的法。我国政府一直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予以关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制定上,行政执法机关充分考虑到了消费者所处的弱者地位,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给予消费者特殊保护的法律规定。从明显带有倾斜性质的政策中,可以看出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拥有自由裁量权,同时我们也认识到经营者的不法行为并非仅仅针对某一个特定(具体)的消费者,而是针对众多的消费者,因此,消费者的许多权益不免受到巨大威胁,如人身安全、健康和经济利益等,而这种威胁单靠特定消费者自身力量,甚至消费者有组织的力量,想要真正实现维权是很困难的,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这条法规针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而提出,从中可以看出国家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权力,即拥有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同时,也充分体现出国家通过行政手段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决心和力度。另一方面指由国家制定、颁布的涉及保护消费者权利的其他法律规范。这些法律总的立法目的都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些法律在协调社会关系方面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其中有些属于行政性质的社会关系,有些属于民事性质的社会关系。这些法律正是通过调整各类社会关系,而达到全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与此同时,这些法律的构成,主要是由带有民事性质、行政管理性质以及刑事性质的法律规范所构成。这些法律规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核心,从不同角度共同构成了国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体系。这些法律法规一般由几个方面构成:一,商品和服务质量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及国务院发布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企业标准管理办法》和《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等。二,消费者安全保障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在食品卫生方面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药品管理方面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在化妆品卫生监督方面主要有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发布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三,消费者公平交易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在公平竞争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价格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发布的《禁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餐饮、修理业价格行为规则》;在计量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在消费合同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四,商品服务表示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在商标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在广告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五,其他方面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