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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提示:

作为一个准就业人士、创业经营者建议多学习有关劳动就业 的法律法规,最好能熟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的相关规定,多看一些有关法律行家 所讲解的法律案例。也为自己在上网购物、日常购物中多了解 一些消费维权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婚姻家庭法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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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维权须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提醒即将找工作或正在找工作的求职者:在你求职时要熟悉一下我国的 《禁止传销条例》 如遇到条例中的情况及时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110联系举报。

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兜底作用)  特困人员供养(年满60周岁没有收入来源、 无法定赡养人、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
法律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
详情可到当地民政局救助处咨询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事宜。以当地民政局答复为准,千万 不可道听途说听取似懂非懂的人的说法。

温馨提示:以上救助并非所有情况都可以申请救助,具体执行情况需要到当地的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咨询为准。
如: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咨询电话: 3828120 洲心街道民政办咨询电话:3503089

就业指引: 就业服务中心    劳动争议仲裁

自考须知:根据教育法的修改,不要办假证,也不要找替考。 不然你一辈子都得背着可能被撤销毕业证的压力,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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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信息:

日常学习过程中假身份证登记结婚可否撤销



发布日期(Date): [2018-09-05 T 14:16:58]


作者:陈三联,程慧
作品名称:一看就懂婚姻家庭纠纷不可不知的胜诉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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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说明: 陈三联,男,1964年11月出生,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曾工作于浙江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任律师和法制杂志社副主编。1988年取得律师资格,长期从事兼职律师工作。目前担任的社会主要职务有: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十一届浙江省政协委员、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特邀督查员、浙江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知联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工商联执委、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程慧,浙江蓝泓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宁波市政协委员、浙江省律协婚姻与家庭专业委员会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理事、浙江省首届优秀女律师、宁波市首届十佳女律师、宁波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鄞州区律师协会分会副会长。

网站小编提供给各位读者的参考内容:“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案例。假身份证登记结婚可否撤销。案情回放。2012年9月,49岁的区某认识了29岁的李某。2013年2月22日,两人领取了结婚证。结婚两个月后,妻子李某说要回广西老家把户口迁到区某所在社区,向区某索要9000元。区某心想从认识妻子李某至今,还没见过李某的家人,趁这次机会要不一起回去见见丈人丈母娘。李某一听区某要和自己一起回家就急了,她对区某说:“家里人知道我嫁给你都很开心,但是他们不知道你比我大20岁,我告诉他们你只比我大5岁。如果他们见到你,肯定会怀疑我说谎的。这次你还是别回去了,下次我们有了孩子,我们再一起回去。”区某感激李某考虑周全,见妻子愿意把户口迁过来,看来是愿意跟着自己踏踏实实地过日子的,于是立马交给妻子2万元钱,特别交代让李某给自己买点新衣服,给父母亲戚买点礼物,表达一下心意。区某依依不舍地送别了妻子,并特别交代李某到家后给自己打电话,李某一口答应。过了几天,按照正常估算,李某应该早就到家了,但是区某在家左等右等,始终没有电话,心想不会出意外了吧。于是区某给李某打电话,电话关机。区某心急了,此时区某才发现,自己不知道李某任何信息,李某的手机一关,就无踪可查了。一开始的几天,区某仍安慰自己肯定是李某手机没电了,或者山区没有信号。但是过了好几个月,依然没有信息,区某坐不住了,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很热心,帮助区某查询李某信息,根据区某提供的李某的身份证号码,公安系统显示查无此人。此时,区某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被骗了。2013年6月,区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李某的婚姻关系。处理结果:法院经调查确认“李某”报称的户籍所在地为虚假。2013年2月,在“李某”缺少身份证等户籍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双方填写了《结婚登记申请书》。法院认为,在“当事人提供证件情况”栏和“李某”“居民身份证编号”栏内容虚假的情况下,登记机关给双方发放了结婚证,登记程序存在重大瑕疵。在法律上“李某”并不存在,故应予撤销。因被告李某个人信息有误,法院无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建议区某到民政局申请复议或通过行政诉讼撤销婚姻关系。律师解惑。一、婚姻登记瑕疵。司法实践中由于结婚当事人之过失或故意隐瞒、弄虚作假,或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婚姻登记存在各种瑕疵,主要有:(1)材料不实。指婚姻当事人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登记结婚。如未达法定婚龄、伪造身份证瞒报年龄;隐瞒《婚姻法》第七条“禁止结婚”或第十条“无效婚姻”之情况,以欺骗手段取得结婚证;假冒他人之名,或伪造身份材料骗得结婚登记等。(2)程序不当。指结婚当事人没有履行完毕《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全部法定程序,如仅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而没有提交相关材料办理登记,或已提交申请材料而没有由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在册并予以确认,或已由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在册但因故没有发放结婚证,或由他人代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3)错误登记。该情形往往是由于结婚当事人或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疏忽从而导致登记的相关事项发生错误,如某人已变更姓名却仍沿用原名进行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误将结婚当事人姓名写错等。(4)胁迫登记。指一方并非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愿,被胁迫或欺骗办理结婚登记。二、有瑕疵的婚姻登记行为的处理。婚姻登记是一种确认行为,它是对已有法律关系或行为的认可,不同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许可。婚姻登记是政府对婚姻当事人双方结婚意愿和婚姻行为的确认,其作用在于通过对已存事实的认可,达到一种证明的郊力和公示的效果。对于有瑕疵的婚姻登记行为,我们认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分别处理: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的,依法律法规之规定处理;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宜结合婚姻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和结婚登记之效力原则并考量实际情况予以认定。如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应当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上述法律规定体现两点基本精神:一是婚姻登记可以区分为实质审查与程序审查,实质方面的错误将导致婚姻无效,程序方面的瑕疵则并不必然导致婚姻无效;二是婚姻登记方面的瑕疵不是撤销婚姻登记的法定理由,只有实体方面的违法,即结婚登记并不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存在法律上禁止结婚的情形,该结婚登记才能被撤销。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婚姻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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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学习时一方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的婚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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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学习当中继子女之间能否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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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过程中猜您的疑问:

问:自考学历为什么不承认?自考本科找工作被拒? 后悔读了自考?自考本科有用吗?自考就是骗局?自考学历入职被拒绝? 自考本科单位承认吗?

答:自考是高等教育组成的一部分,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广东省的《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自学成才的若干规定》 均有明确规定,自考是国家承认学历,法律法规 认可有效的学历证书即具有法律效力的。纳入法律范围就受到法律的保护。至于有的 用人企业不认可是他们缺乏法律知识或法律意识,在中国社会轻视法律存在的人还是有的 不应该太看重那些不承认自考学历的现象。必要时我们在就职时遇到违反法律规定时、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 积极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承认自考学历是 对自考存在一种偏见、人才观念的一种态度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种违法行为。我们 不应该为了有的用人企业不认可就不选择自考,毕竟自考是成才的一种机会,它可以让您 改变命运的机会,如考取国家公务员、进入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为您创造机会、 创造条件的。参加自考是获得文凭、获得知识的机会,就业、创业重要的是个人 能力得到提升、个人的综合能力(学科专业能力、分析能力等)的培养。

问: 自考流程是什么?全国自考报名系统入口?自考怎么报名?

答:自考的流程是在指定时间到自考办现场报名或自考办官方网站、自考办委托的考试报名网站(详情咨询自考办,自考办联系电话可“114”查询)网上报名课程 → 购买 教材 → 个人自主学习或参加社会助学机构(全日制、业余助学)、网络助学学习 → 在考试当天前查询考场等考试信息 → 参加考试 → 所有专业课程考试合格 → 实践 考核课程通过 → 论文通过 → 在指定的时间内在每年6月、12月申请毕业 → 最后获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问:自考本科含金量高吗?自考本科需要什么条件?

答:含金量一说没有绝对的说法,招聘看用人企业的用人观念、 人才观念决定的。我们在选择自考专业时更应该从自己的兴趣、特长、优势 去考虑,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择了合适自己的专业去 深入钻研才有可能学有所成。自考不受年龄、学历层次限制的,自考本科 只要是中国公民均可以报名,但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需要提供 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可以是成人高等教育的、电大、 自考的、网络教育的)。

问: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多少?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自学考试难吗?自学考试要多久?

答: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无法预知和控制的,参加考试人数(有些情况下 出现考生缺考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的)、应考人员自身 知识强弱是参差不齐的,因此很难控制通过率的。自学考试的专业是根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会需求开设的,详细专业情况可以百度搜索你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考办官方网站查询。自学考试难不难或考多久,要 看考生的知识基础、个人接受能力、在课程学习上付出的程度上、应考心理 等有关。

问:自考辅导机构哪家好?自考辅导班需要报吗? 自考辅导机构押题准吗?

答:自考辅导网校哪个好?作为评价一家网校的优劣要综合考虑, 师资、办学时长、网站规模、办学资质等来考虑。自考是在接受 大学教育,大学知识都有一定难度,建议有条件的考生报自考辅导 班在老师的讲授和指导下学习会更轻松、更快掌握考核知识点, 一本自考教材可能会因受到编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等可能对部分人 的理解存在欠缺,如果不报辅导班在学习自考教材的时候遇到不明白 的知识点在借助其他参考书时也不一定能够解决,而通过辅导班学习不但可以 能够在老师的讲授下学习,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提供答疑以帮助您 解决问题。从而让您少消耗更多的时间在困惑问题上面。自考辅导机构押题 不一定准确,虽然自考辅导机构的老师有着多年的辅导经验,但自学考试 是教考分离的,教的老师就不得参与考试命题,参与命题的人员就不得 参与辅导工作,并且命题人员签有保密协议不能泄漏考题,泄漏了考题的 要依法追究“泄漏国家机密罪”论处的。所以不要抱着辅导老师押题来 通过考试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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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不懈地打造互联网无门槛教育服务,打造更加公平的 就业环境建设,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不能做的事和没有 做的事,绝对不会开所谓的“空头支票”,不计划实现的 事不会说,网站没有各类虚构的方针,政策。 网站是一家重人才、创造人才、挖掘人才、培养人才 的平台。同时也为完善中国的救助救济途径,开辟人 性化的救助窗口。创造研发多种救助途径,不遗弃每一个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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