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开篇语:
法律提示:
作为一个准就业人士、创业经营者建议多学习有关劳动就业
的法律法规,最好能熟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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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消费维权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婚姻家庭法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
中国普法之路任重而道远,本网站愿意为这一重任承担一份力量!
诉讼维权须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提醒即将找工作或正在找工作的求职者:在你求职时要熟悉一下我国的
《禁止传销条例》
如遇到条例中的情况及时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110联系举报。
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兜底作用) 特困人员供养(年满60周岁没有收入来源、
无法定赡养人、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
法律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
详情可到当地民政局救助处咨询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事宜。以当地民政局答复为准,千万
不可道听途说听取似懂非懂的人的说法。
温馨提示:以上救助并非所有情况都可以申请救助,具体执行情况需要到当地的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咨询为准。
如: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咨询电话: 3828120 洲心街道民政办咨询电话:3503089
就业指引:
就业服务中心
劳动争议仲裁
自考须知:根据教育法的修改,不要办假证,也不要找替考。
不然你一辈子都得背着可能被撤销毕业证的压力,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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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信息:
学习时一方婚前所有婚后拆迁的房屋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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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Date):
[2018-10-05 T 16: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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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三联,程慧
作品名称:一看就懂婚姻家庭纠纷不可不知的胜诉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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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说明:
陈三联,男,1964年11月出生,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曾工作于浙江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任律师和法制杂志社副主编。1988年取得律师资格,长期从事兼职律师工作。目前担任的社会主要职务有: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十一届浙江省政协委员、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特邀督查员、浙江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知联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工商联执委、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程慧,浙江蓝泓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宁波市政协委员、浙江省律协婚姻与家庭专业委员会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理事、浙江省首届优秀女律师、宁波市首届十佳女律师、宁波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鄞州区律师协会分会副会长。
网站小编提供给各位读者的参考内容:“案例。一方婚前所有婚后拆迁的房屋归属。案情回放。1995年,祝某与前妻离婚,儿子小祝15岁,由祝某抚养。2004年,祝某与童某结为夫妻。结婚后,祝某自己的房屋拆迁,置换取得位于某区的两套房屋,本可以安享晚年,可惜可好日子没过几年,祝某被查出患病。2012年6月,祝某立下遗嘱,由儿子小祝继承他拆迁取得的位于某区的两套房屋,祝某还对名下的其他个人财产做了处分。一个多月后,祝某去世。祝某去世后,他名下的多套房屋以及车辆的相关证件都由童某保管。办完父亲后事后,小祝便与童某商谈遗产分配,没想到闹得不欢而散。最后,小祝将童某告上法院,打起继承官司。小祝提出要求按照遗嘱内容继承父亲的财产,而童某却认为这两套房屋取得的时间是祝某与她结婚之后,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她享有这两套房屋一半的所有权。处理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在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根据遗嘱进行遗产的分配,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等的,根据法律规定进行遗产的分配。虽然,涉案的两套房屋是祝某与童某再婚后取得,但该两套房屋是基于祝某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拆迁补偿所得,系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形式上的变更,并不影响财产的性质。因此,该两套房屋仍属祝某婚前个人财产,小祝可依遗嘱继承。一审判决后,童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律师解惑:一、婚前房屋的认定。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快,很多老旧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征收。由于房屋征收补偿不仅受法律法规调整,还受当地政策的约束,有的地方还有按居住人口补偿等政策。与普通商品房相比,征收补偿所得的产权调换房屋的归属具有特殊性。特别是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被征收,补偿得到的产权调换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的争议很大。但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产权调换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规定却有所欠缺。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取得的财产,这里的取得是指取得所有权。除非夫妻约定婚前财产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夫妻一方,另一方不享有所有权。离婚时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纳入分割。婚前房屋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二、房屋征收产权调换房屋。房屋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强制取得单位、个人所有房屋的行为。房屋征收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征收的主体是国家,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即为被征收人。房屋征收是物权变动的一种特殊情形,是国家强制取得征收房屋所有权的一种方式。房屋征收以前叫房屋拆迁,依据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发布,废止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房屋拆迁相应的称为房屋征收。房屋征收与补偿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房屋征收补偿法律关系是建立在补偿协议基础之上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产权调换是房屋征收补偿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房屋征收部门以实物形态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在房屋产权调换中,被征收人取得产权调换房屋的所有权,并作为对价将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房屋征收部门。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土地为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的,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被征收为国有的,同时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涉及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土地权利人可以请求依照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补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因此,产权调换房屋是指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收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房屋征收部门调换给被征收人的房屋。本文所称的产权调换房屋也包括征收集体土地的产权调换房屋。三、产权调换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原则。房屋征收补偿的具体内容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达成的补偿协议确定。被征收人房屋被征收得到的对价是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约定的补偿金或产权调换房屋。所以,产权调换房屋是基于被征收房屋补偿所得,以被征收人对被征收房屋享有所有权为基础。现在按人口补偿的因素越来越淡化,如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共有人数量、登记户口等因素。据此,产权调换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原则应当是:(一)夫妻一方婚前房屋婚后被征收,未添附也未补差价,产权调换房屋归被征收人一方所有。被征收房屋为夫妻一方婚前所有,如婚后对房屋没有任何添附,征收时也未补差价,虽然产权调换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但其实质是婚前房屋所有权的权利转换。换言之,调换所得房屋是以被征收人对被征收房屋享有所有权为基础,该产权调换房屋获得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的权利的延伸和替代,属于婚前财产形式上的变更,并不影响财产所有人的变动。此外,由于房屋随着时间的推移不贬值反增值的特点,大多会有婚前房屋婚后增值的情况,一般认为这属于自然增值,增值部分属于被征收人一方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即使有时产权调换房屋面积大于被征收房屋而无须补差,这是房屋征收部门基于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增多的面积应归被征收人一方所有。(二)夫妻一方婚前房屋婚后被征收,有过添附或补交了差价,产权调换房屋仍归被征收人一方所有。有时婚后对征收房屋有过扩建或添附,或产权调换时补交了差价,但由于产权调换房屋是因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取得,并非因添附或补交差价而取得,因此这种情况下也不改变产权调换房屋为婚前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对于差价,如差价是被征收人个人财产出资,则产权调换房屋属于被征收人一方无异;如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的,差价应属夫妻共同所有,但根据物权债权可以分离的原则,对夫妻双方来说,这只是一种债权关系,被征收人的另一方并不因此对产权调换房屋当然享有所有权。如有争议,应仔细审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各项补偿的来源和依据,再来确定其归属。如果是对征收房屋本身的补偿,应归被征收人一方所有,如果是对征收房屋以外的补偿,则根据该项物品形成情况确定归属。一般来说,不会影响产权调换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四、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对产权调换房屋所有权归属的影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除了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绝大多数情况下,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房屋征收补偿的必经程序。实践中,不少不是征收房屋所有人的夫或妻,也会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被征收人一栏签字,这时不是征收房屋所有人的夫或妻就成为征收房屋补偿所得的产权调换房屋所有人。法律上看,这是夫妻中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对另一方的赠与。五、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对产权调换房屋所有权归属的影响。多数地方规定,已婚的申请人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需夫妻双方到场,并提供结婚证,单身者则提供未婚证明或单身证明。已婚的申请人如果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到一人名下,需另一方出具放弃所有权的声明,否则不予登记。如果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被征收人是夫妻双方,这自然不是问题。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被征收人只是夫妻一方时就会出现问题,如要求另一方出具放弃房屋所有权的声明,在我国国情下必然伤害夫妻感情,大多数申请人就只能选择将产权调换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这自然也是夫妻中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对另一方的赠与。有人说,本来就不是夫妻共有,何来放弃权利。上述做法或损害房屋所有人一方权益,或伤害夫妻感情,受到质疑。对此各地已有松动,如2014年5月12日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温州市房地产“多证联办”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房产登记时不再对申请人婚姻关系进行直接审查。登记机关根据依申请登记原则(即当事人自愿申请房屋登记原则)和权利主体一致原则(即合同、发票等权利取得证明资料记载的权利人与房屋权利申请人一致的原则)办理房屋登记,但申请人夫妻共同申请登记(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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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过程中猜您的疑问:
问:自考学历为什么不承认?自考本科找工作被拒?
后悔读了自考?自考本科有用吗?自考就是骗局?自考学历入职被拒绝?
自考本科单位承认吗?
答:自考是高等教育组成的一部分,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广东省的《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自学成才的若干规定》
均有明确规定,自考是国家承认学历,法律法规
认可有效的学历证书即具有法律效力的。纳入法律范围就受到法律的保护。至于有的
用人企业不认可是他们缺乏法律知识或法律意识,在中国社会轻视法律存在的人还是有的
不应该太看重那些不承认自考学历的现象。必要时我们在就职时遇到违反法律规定时、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
积极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承认自考学历是
对自考存在一种偏见、人才观念的一种态度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种违法行为。我们
不应该为了有的用人企业不认可就不选择自考,毕竟自考是成才的一种机会,它可以让您
改变命运的机会,如考取国家公务员、进入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为您创造机会、
创造条件的。参加自考是获得文凭、获得知识的机会,就业、创业重要的是个人
能力得到提升、个人的综合能力(学科专业能力、分析能力等)的培养。
问: 自考流程是什么?全国自考报名系统入口?自考怎么报名?
答:自考的流程是在指定时间到自考办现场报名或自考办官方网站、自考办委托的考试报名网站(详情咨询自考办,自考办联系电话可“114”查询)网上报名课程 → 购买
教材 → 个人自主学习或参加社会助学机构(全日制、业余助学)、网络助学学习 →
在考试当天前查询考场等考试信息 → 参加考试 → 所有专业课程考试合格 → 实践
考核课程通过 → 论文通过 → 在指定的时间内在每年6月、12月申请毕业 →
最后获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问:自考本科含金量高吗?自考本科需要什么条件?
答:含金量一说没有绝对的说法,招聘看用人企业的用人观念、
人才观念决定的。我们在选择自考专业时更应该从自己的兴趣、特长、优势
去考虑,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择了合适自己的专业去
深入钻研才有可能学有所成。自考不受年龄、学历层次限制的,自考本科
只要是中国公民均可以报名,但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需要提供
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可以是成人高等教育的、电大、
自考的、网络教育的)。
问: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多少?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自学考试难吗?自学考试要多久?
答: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无法预知和控制的,参加考试人数(有些情况下
出现考生缺考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的)、应考人员自身
知识强弱是参差不齐的,因此很难控制通过率的。自学考试的专业是根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会需求开设的,详细专业情况可以百度搜索你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考办官方网站查询。自学考试难不难或考多久,要
看考生的知识基础、个人接受能力、在课程学习上付出的程度上、应考心理
等有关。
问:自考辅导机构哪家好?自考辅导班需要报吗?
自考辅导机构押题准吗?
答:自考辅导网校哪个好?作为评价一家网校的优劣要综合考虑,
师资、办学时长、网站规模、办学资质等来考虑。自考是在接受
大学教育,大学知识都有一定难度,建议有条件的考生报自考辅导
班在老师的讲授和指导下学习会更轻松、更快掌握考核知识点,
一本自考教材可能会因受到编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等可能对部分人
的理解存在欠缺,如果不报辅导班在学习自考教材的时候遇到不明白
的知识点在借助其他参考书时也不一定能够解决,而通过辅导班学习不但可以
能够在老师的讲授下学习,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提供答疑以帮助您
解决问题。从而让您少消耗更多的时间在困惑问题上面。自考辅导机构押题
不一定准确,虽然自考辅导机构的老师有着多年的辅导经验,但自学考试
是教考分离的,教的老师就不得参与考试命题,参与命题的人员就不得
参与辅导工作,并且命题人员签有保密协议不能泄漏考题,泄漏了考题的
要依法追究“泄漏国家机密罪”论处的。所以不要抱着辅导老师押题来
通过考试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