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因不懂法而被迫承担房屋评估、鉴定的费用,事后得知利益受损。案例背景。近年来,由于空气污染日益严重,城市里时常雾霾笼罩,空气能见度极低,这不仅对人们的生活有较大的影响,此外,雾霾还严重影响了交通的正常运行,使得航班延误、路面交通事故频发,这样的情况使得政府不得不加强对环境的治理。某市政府打算重新对市区的几个生活居民小区进行规划,将距离市区较远的几个居民小区改造为环境优美的花园,于是决定对该片小区进行房屋征收。随后,市政府作出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而且在充分接受人民群众的意见后,作出了房屋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要对被征收的房屋进行征收,首先要对该小区的住房进行住房价格评估,根据该评估报告,来确定对被征收居民的补偿。被征收小区的居民得知,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委托人可以是自己,也可以是房屋征收部门。但是该小区居民考虑到进行评估所需要的费用太多,大家谁都不想出这个钱,于是就想让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来委托房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考虑到自己不用掏这个钱,该小区居民对于让政府房屋征收部门来委托房屋评估机构并没有异议。可是,不久后,当政府将房屋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公布给被征收居民后,被征收居民却很是不满,他们认为该评估报告内容不实,对自己的房屋所作的价值评估过低,于是想要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可是却被告知,如果想要复核,就要自己掏钱。迫于无奈,被征收居民只能自掏腰包,请求复核。复核后,被征收居民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于是又请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鉴定,并改变了鉴定结果,但鉴定费用也是由被征收居民承担的。直到房屋征收工作结束后被征收居民才得知,这些费用均不需要自己承担,然而却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使得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律师分析:本案是关于房屋评估和鉴定的费用应该由谁承担的问题。众所周知,对房屋进行征收时应该由有关部门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但评估时会产生相应的费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委托房屋评估机构评估,对于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在确定被评估房屋价值的时候,可能要经过被征收房屋评估、复核评估及专家鉴定等程序,那么这些程序所需要的费用应该由谁负担呢?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本案中,房屋的被征收人不用承担被征收房屋因评估、鉴定而产生的费用。但是由于居民们不懂法,复核评估费用和鉴定费用不知该向谁索要,只能自己默默承担。温馨提示:在此要提醒大家,房屋征收评估、鉴定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而一般情况下,均是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但是,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核评估时,如果经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房产评估机构承担。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三十一条 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