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男系亲和女系亲
男系亲是通过男子的血缘关系而联络的亲属。女系亲是通过女子的血缘关系而联络的亲属。中国古代的亲属制度是男尊女卑,重男系亲而轻女系亲的,所谓宗亲兼具父系亲和男系亲的性质。外亲、妻亲等相对于宗亲而言,在亲属关系中处于次要的、从属的地位。我国现行《婚姻法》以男女平等为原则,男系亲和女系亲的地位并无区别。
需要指出的是,父系亲、母系亲之分和男系亲、女系亲之分具有不同的意义。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有时互相重合,有时各有所指,例如,己身与伯叔之子女(堂兄弟姐妹),既是父系亲又是男系亲;己身与姑之子女,虽是父系亲,但不得称其为男系亲,因其间已有女子介入。
(三)直系亲和旁系亲
1.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直系、旁系之分,本于血缘联系有直接、间接之别。直系血亲指相互间具有直接的血缘联系的血亲。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血亲(包括生育自己的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均为直系血亲,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上至曾祖、高祖,下及曾孙、玄孙(长辈兼指父母双系,晚辈兼指男女两性)……概莫能外。
旁系血亲指相互间具有间接的血缘联系的血亲。在血缘上具有同源关系的,除直系血亲外均为旁系血亲。例如,兄弟姐妹因同源于父母而具有间接的血缘联系;己身与伯、叔、姑因同源于祖父母而具有间接的血缘联系;己身与舅、姨因同源于外祖父母而具有间接的血缘联系;等等。这些血亲均为旁系血亲。
2.直系姻亲和旁系姻亲
姻亲的直系、旁系之分,准用其配偶与配偶的血亲的亲系。例如,儿媳与公、婆为直系姻亲,因为其夫与父、母为直系血亲;女婿与岳父、岳母为直系姻亲,因为其妻与父、母为直系血亲;已身与兄弟之妻、姐妹之夫为旁系姻亲,因为己身与兄弟姐妹为旁系血亲;夫妻一方与另一方的兄弟姐妹为旁系姻亲,因为夫或妻与其兄弟姐妹为旁系血亲。
(四)行辈
行辈亦称辈行或辈分,它不同于亲系,是按照亲属的世代来划分的。以行辈为依据,可将亲属分为长辈亲属(旧称尊亲属)、同辈亲属和晚辈亲属(旧称卑亲属)。父母辈和高于此辈的是长辈亲属,与己身处于一辈的是同辈亲属,子女辈和低于此辈的是晚辈亲属。
直系亲不可能行辈相同,配偶间无行辈之分。既是配偶,必为同辈。将行辈与亲属的类别和亲系相结合,可以得出一系列概括性、集合性的亲属称谓。如长辈直系血亲、晚辈直系血亲、长辈旁系血亲、同辈旁系血亲、晚辈旁系血亲等。姻亲的称谓亦可按此排列组合。
二、亲等
(一)亲等的概念
亲等指亲属的等级,是计算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基本单位。在亲属关系中,它起着类似度量衡的作用。不同的血缘联系是确定亲等的客观依据,所以亲等是以血亲为基准,通过换算而准用于姻亲的。但亲等不适用于配偶。
(二)男系亲和女系亲
男系亲是通过男子的血缘关系而联络的亲属。女系亲是通过女子的血缘关系而联络的亲属。中国古代的亲属制度是男尊女卑,重男系亲而轻女系亲的,所谓宗亲兼具父系亲和男系亲的性质。外亲、妻亲等相对于宗亲而言,在亲属关系中处于次要的、从属的地位。我国现行《婚姻法》以男女平等为原则,男系亲和女系亲的地位并无区别。
需要指出的是,父系亲、母系亲之分和男系亲、女系亲之分具有不同的意义。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有时互相重合,有时各有所指,例如,己身与伯叔之子女(堂兄弟姐妹),既是父系亲又是男系亲;己身与姑之子女,虽是父系亲,但不得称其为男系亲,因其间已有女子介入。
(三)直系亲和旁系亲
1.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直系、旁系之分,本于血缘联系有直接、间接之别。直系血亲指相互间具有直接的血缘联系的血亲。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血亲(包括生育自己的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均为直系血亲,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上至曾祖、高祖,下及曾孙、玄孙(长辈兼指父母双系,晚辈兼指男女两性)……概莫能外。
旁系血亲指相互间具有间接的血缘联系的血亲。在血缘上具有同源关系的,除直系血亲外均为旁系血亲。例如,兄弟姐妹因同源于父母而具有间接的血缘联系;己身与伯、叔、姑因同源于祖父母而具有间接的血缘联系;己身与舅、姨因同源于外祖父母而具有间接的血缘联系;等等。这些血亲均为旁系血亲。
2.直系姻亲和旁系姻亲
姻亲的直系、旁系之分,准用其配偶与配偶的血亲的亲系。例如,儿媳与公、婆为直系姻亲,因为其夫与父、母为直系血亲;女婿与岳父、岳母为直系姻亲,因为其妻与父、母为直系血亲;已身与兄弟之妻、姐妹之夫为旁系姻亲,因为己身与兄弟姐妹为旁系血亲;夫妻一方与另一方的兄弟姐妹为旁系姻亲,因为夫或妻与其兄弟姐妹为旁系血亲。
(四)行辈
行辈亦称辈行或辈分,它不同于亲系,是按照亲属的世代来划分的。以行辈为依据,可将亲属分为长辈亲属(旧称尊亲属)、同辈亲属和晚辈亲属(旧称卑亲属)。父母辈和高于此辈的是长辈亲属,与己身处于一辈的是同辈亲属,子女辈和低于此辈的是晚辈亲属。
直系亲不可能行辈相同,配偶间无行辈之分。既是配偶,必为同辈。将行辈与亲属的类别和亲系相结合,可以得出一系列概括性、集合性的亲属称谓。如长辈直系血亲、晚辈直系血亲、长辈旁系血亲、同辈旁系血亲、晚辈旁系血亲等。姻亲的称谓亦可按此排列组合。
二、亲等
(一)亲等的概念
亲等指亲属的等级,是计算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基本单位。在亲属关系中,它起着类似度量衡的作用。不同的血缘联系是确定亲等的客观依据,所以亲等是以血亲为基准,通过换算而准用于姻亲的。但亲等不适用于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