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开篇语:
法律提示:
作为一个准就业人士、创业经营者建议多学习有关劳动就业
的法律法规,最好能熟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的相关规定,多看一些有关法律行家
所讲解的法律案例。也为自己在上网购物、日常购物中多了解
一些消费维权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婚姻家庭法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
中国普法之路任重而道远,本网站愿意为这一重任承担一份力量!
诉讼维权须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提醒即将找工作或正在找工作的求职者:在你求职时要熟悉一下我国的
《禁止传销条例》
如遇到条例中的情况及时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110联系举报。
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兜底作用) 特困人员供养(年满60周岁没有收入来源、
无法定赡养人、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
法律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
详情可到当地民政局救助处咨询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事宜。以当地民政局答复为准,千万
不可道听途说听取似懂非懂的人的说法。
温馨提示:以上救助并非所有情况都可以申请救助,具体执行情况需要到当地的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咨询为准。
如: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咨询电话: 3828120 洲心街道民政办咨询电话:3503089
就业指引:
就业服务中心
劳动争议仲裁
自考须知:根据教育法的修改,不要办假证,也不要找替考。
不然你一辈子都得背着可能被撤销毕业证的压力,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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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信息:
关于在学习过程中青少年吸烟行为的预防与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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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Date):
[2015-06-03 T 11: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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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没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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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记录
网站小编提供给各位考生的参考内容:“虽然外部因素对青少年的吸烟行为有着显著的影响 ,但是这些外部环境影响并不能独立起作用。例如,有的青少年在环境影响下因模仿、强化 而开始吸烟,但自制力强的青少年在同样的社会环境下却可以避免香烟的诱惑。因此,青少 年的吸烟行为是内在心理特征和外部环境特征交互作用的结果。教育工作者既要设法减少外 部环境对青少年吸烟的诱导作用,又要努力培养青少年的意志品质和理性思维,提高他们自 我约束的能力,从而更为有效地减少青少年中吸烟人数的比例。预防与矫治青少年的吸烟行 为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只局限于改变个人的不良习惯,而且涉及应对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不仅青少年本人要正确认识吸烟行为,与不良习惯作斗争,家长、教师、学校以及社会各界 都需要重视青少年吸烟行为的预防与矫治工作。为做好青少年吸烟的预防工作,首先要教育 青少年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吸烟的危害。家长、教师和大众传媒都应加强对青少年吸烟危害的 教育与宣传。父母在与孩子的正式或非正式沟通中应说明吸烟对身心健康的危害,并明确表 示反对吸烟。学校应开设相关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或关于吸烟有害健康的专题讲座,让青 少年充分认识到烟雾中的各种化学成分对血液循环系统和呼吸系统的危害,以及长期吸烟造 成的生理损害。大众传媒也应该切实地肩负起社会责任,加大禁烟宣传的力度,通过公益广 告等形式向大众宣传吸烟是不良生活习惯的观点以及吸烟对健康的危害。在各种影视作品中 ,应提倡无烟电影、无烟电视剧。另外,严格禁止变相的烟草广告也是当务之急。鉴于烟草 广告的危害,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发表公报,呼吁在全世界禁止一切烟草促销广告,当年的 禁烟宣传口号是“烟草杀人,不要上当”。从属于某一个或几个群体是青少年人际关系的重 要特征,而青少年归属的群体通常是学校中的班级或同伴团体。因此,学校应制定相应的行 为规范来约束学生的吸烟行为。我国《中学生守则》第六条规定:“生活俭朴、讲究卫生。 不吸烟、不喝酒。”国务院早在1979年就在《关于宣传吸烟有害和控制吸烟的通知》中指出 :“鉴于青少年正处在生长发育时期,最容易受烟草中有害物质的毒害,建议教育部门在学 校进行宣传教育,并作为纪律,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中小学校应严格执行上述规定,这是 强制教育的重要环节。若发现学生吸烟,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批评教育。另外,学 校应该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交往观念,利用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兴趣小组活动增强青少年 对正确的群体规范的认同,使他们融入到各种形式的积极健康的活动中去,远离容易滋生问 题行为的非正式团体。社会影响干预模式,社会影响干预模式强调各种社会因素是造成青少 年吸烟的关键原因,这些社会因素包括父母、同伴和大众媒体传递的有关吸烟的不良示范或 者暗示。在这些示范或暗示的误导下,青少年往往会高估同伴和成人的吸烟比例。由此,社 会影响干预模式认为,有效的预防和干预应从纠正青少年有关吸烟者人数比例的错误认识开 始,并进一步帮助他们识别出引诱他们吸烟的社会因素,然后提供抵制这些因素的技能和方 法。这种干预模式采取的主要方法有影片放映和小组讨论等。小组讨论一般安排吸烟与不吸 烟的青少年共同参与,充分交流同龄人中对吸烟的不同观点和看法,让吸烟者在讨论中逐步 认识到诱发他们吸烟的社会因素,并激发戒烟的动机。”
网站小编提供给各位考生的参考内容:“虽然外部因素对青少年的吸烟行为有着显著的影响 ,但是这些外部环境影响并不能独立起作用。例如,有的青少年在环境影响下因模仿、强化 而开始吸烟,但自制力强的青少年在同样的社会环境下却可以避免香烟的诱惑。因此,青少 年的吸烟行为是内在心理特征和外部环境特征交互作用的结果。教育工作者既要设法减少外 部环境对青少年吸烟的诱导作用,又要努力培养青少年的意志品质和理性思维,提高他们自 我约束的能力,从而更为有效地减少青少年中吸烟人数的比例。预防与矫治青少年的吸烟行 为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只局限于改变个人的不良习惯,而且涉及应对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不仅青少年本人要正确认识吸烟行为,与不良习惯作斗争,家长、教师、学校以及社会各界 都需要重视青少年吸烟行为的预防与矫治工作。为做好青少年吸烟的预防工作,首先要教育 青少年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吸烟的危害。家长、教师和大众传媒都应加强对青少年吸烟危害的 教育与宣传。父母在与孩子的正式或非正式沟通中应说明吸烟对身心健康的危害,并明确表 示反对吸烟。学校应开设相关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或关于吸烟有害健康的专题讲座,让青 少年充分认识到烟雾中的各种化学成分对血液循环系统和呼吸系统的危害,以及长期吸烟造 成的生理损害。大众传媒也应该切实地肩负起社会责任,加大禁烟宣传的力度,通过公益广 告等形式向大众宣传吸烟是不良生活习惯的观点以及吸烟对健康的危害。在各种影视作品中 ,应提倡无烟电影、无烟电视剧。另外,严格禁止变相的烟草广告也是当务之急。鉴于烟草 广告的危害,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发表公报,呼吁在全世界禁止一切烟草促销广告,当年的 禁烟宣传口号是“烟草杀人,不要上当”。从属于某一个或几个群体是青少年人际关系的重 要特征,而青少年归属的群体通常是学校中的班级或同伴团体。因此,学校应制定相应的行 为规范来约束学生的吸烟行为。我国《中学生守则》第六条规定:“生活俭朴、讲究卫生。 不吸烟、不喝酒。”国务院早在1979年就在《关于宣传吸烟有害和控制吸烟的通知》中指出 :“鉴于青少年正处在生长发育时期,最容易受烟草中有害物质的毒害,建议教育部门在学 校进行宣传教育,并作为纪律,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中小学校应严格执行上述规定,这是 强制教育的重要环节。若发现学生吸烟,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批评教育。另外,学 校应该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交往观念,利用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兴趣小组活动增强青少年 对正确的群体规范的认同,使他们融入到各种形式的积极健康的活动中去,远离容易滋生问 题行为的非正式团体。社会影响干预模式,社会影响干预模式强调各种社会因素是造成青少 年吸烟的关键原因,这些社会因素包括父母、同伴和大众媒体传递的有关吸烟的不良示范或 者暗示。在这些示范或暗示的误导下,青少年往往会高估同伴和成人的吸烟比例。由此,社 会影响干预模式认为,有效的预防和干预应从纠正青少年有关吸烟者人数比例的错误认识开 始,并进一步帮助他们识别出引诱他们吸烟的社会因素,然后提供抵制这些因素的技能和方 法。这种干预模式采取的主要方法有影片放映和小组讨论等。小组讨论一般安排吸烟与不吸 烟的青少年共同参与,充分交流同龄人中对吸烟的不同观点和看法,让吸烟者在讨论中逐步 认识到诱发他们吸烟的社会因素,并激发戒烟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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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教育发展计划:
第一:通过为每一个网民提供更多的文字或图片教育资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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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学校老师、教授等制作网络辅导视频、提供在线答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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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过程中猜您的疑问:
问:自考学历为什么不承认?自考本科找工作被拒?
后悔读了自考?自考本科有用吗?自考就是骗局?自考学历入职被拒绝?
自考本科单位承认吗?
答:自考是高等教育组成的一部分,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广东省的《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自学成才的若干规定》
均有明确规定,自考是国家承认学历,法律法规
认可有效的学历证书即具有法律效力的。纳入法律范围就受到法律的保护。至于有的
用人企业不认可是他们缺乏法律知识或法律意识,在中国社会轻视法律存在的人还是有的
不应该太看重那些不承认自考学历的现象。必要时我们在就职时遇到违反法律规定时、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
积极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承认自考学历是
对自考存在一种偏见、人才观念的一种态度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种违法行为。我们
不应该为了有的用人企业不认可就不选择自考,毕竟自考是成才的一种机会,它可以让您
改变命运的机会,如考取国家公务员、进入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为您创造机会、
创造条件的。参加自考是获得文凭、获得知识的机会,就业、创业重要的是个人
能力得到提升、个人的综合能力(学科专业能力、分析能力等)的培养。
问: 自考流程是什么?全国自考报名系统入口?自考怎么报名?
答:自考的流程是在指定时间到自考办现场报名或自考办官方网站、自考办委托的考试报名网站(详情咨询自考办,自考办联系电话可“114”查询)网上报名课程 → 购买
教材 → 个人自主学习或参加社会助学机构(全日制、业余助学)、网络助学学习 →
在考试当天前查询考场等考试信息 → 参加考试 → 所有专业课程考试合格 → 实践
考核课程通过 → 论文通过 → 在指定的时间内在每年6月、12月申请毕业 →
最后获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问:自考本科含金量高吗?自考本科需要什么条件?
答:含金量一说没有绝对的说法,招聘看用人企业的用人观念、
人才观念决定的。我们在选择自考专业时更应该从自己的兴趣、特长、优势
去考虑,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择了合适自己的专业去
深入钻研才有可能学有所成。自考不受年龄、学历层次限制的,自考本科
只要是中国公民均可以报名,但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需要提供
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可以是成人高等教育的、电大、
自考的、网络教育的)。
问: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多少?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自学考试难吗?自学考试要多久?
答: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无法预知和控制的,参加考试人数(有些情况下
出现考生缺考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的)、应考人员自身
知识强弱是参差不齐的,因此很难控制通过率的。自学考试的专业是根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会需求开设的,详细专业情况可以百度搜索你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考办官方网站查询。自学考试难不难或考多久,要
看考生的知识基础、个人接受能力、在课程学习上付出的程度上、应考心理
等有关。
问:自考辅导机构哪家好?自考辅导班需要报吗?
自考辅导机构押题准吗?
答:自考辅导网校哪个好?作为评价一家网校的优劣要综合考虑,
师资、办学时长、网站规模、办学资质等来考虑。自考是在接受
大学教育,大学知识都有一定难度,建议有条件的考生报自考辅导
班在老师的讲授和指导下学习会更轻松、更快掌握考核知识点,
一本自考教材可能会因受到编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等可能对部分人
的理解存在欠缺,如果不报辅导班在学习自考教材的时候遇到不明白
的知识点在借助其他参考书时也不一定能够解决,而通过辅导班学习不但可以
能够在老师的讲授下学习,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提供答疑以帮助您
解决问题。从而让您少消耗更多的时间在困惑问题上面。自考辅导机构押题
不一定准确,虽然自考辅导机构的老师有着多年的辅导经验,但自学考试
是教考分离的,教的老师就不得参与考试命题,参与命题的人员就不得
参与辅导工作,并且命题人员签有保密协议不能泄漏考题,泄漏了考题的
要依法追究“泄漏国家机密罪”论处的。所以不要抱着辅导老师押题来
通过考试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