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不知有权对不良装修行为进行举报而甘心忍受。案例背景。高华居住的楼房,同一层的另一位住户换了主人。房子的新主人谢某刚搬进来的时候还跟高华打过招呼,送了一些小礼物给周围的住户,大家对这个邻居印象都不错,高华对家里人说起新邻居谢某时也称赞不已。谢某住了没多久就觉得房子装修有些旧,准备将房子重新装修一下,联系好装修公司,设计好装修方案,装修公司大队人马入驻后就开始装修。可直到装修人员进了谢某家,周围的邻居还不知情。本来邻居之间都是挺和谐的,也就是因为谢某装修的事情,邻里关系从此开始发生了变化。就拿高华举例,他家住单位附近,每天中午会回家吃饭,吃了饭之后睡一小会,下午工作才有精神。可是,自从谢某家里开始装修,高华中午就没有睡着过。电锯和其他声音不绝于耳,使得高华下午工作时总是犯困,还因此被领导批评了。不仅是中午,晚上回来之后,高华的女儿写作业也总被那些噪声打扰,没有办法只好带上了耳机。然而并没有什么用,装修的声音还是对高华女儿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其实,高华也并不是没有找过谢某,然而谢某满口答应,却没有改变。谢某为了能够早日住进去,不断催促装修公司加快进度,对于邻居的抱怨也并不在意,心想当初搬进来时给高华送过礼物,现在打扰麻烦高华也应当理解。再说,自已催装修公司赶进度也是想早点装修完,装修好了不也就没事了嘛!事实上,高华也确实不停地在忍受,不好意思一直找谢某交涉此事,只是期盼谢某早日装修完成,自已恢复宁静的生活。高华心想,第一,装修是每个家庭所必需的,自己在当初搬进来之前也装修过。第二,谢某初来之时给高华留下的印象还不错,自己拿了人家的礼物也不能太过蛮横,阻止谢某装修。第三,高华虽然不满,但却没有办法,心想这种小事报警警察也不会管,不知道还可以投诉。就这样,高华忍过了三个月的装修期,自己差点因此神经衰弱了。律师分析:本案是有关不良装修行为的规制问题。不良装修行为对其他住户影响极大,我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同时,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也规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因此,谢某不顾其他居民感受,在超出规定时间内进行装修是错误的行为,高华可以对此进行检举、控告、投诉。装修是每个住户都可能经历的事情,虽然说装修是提高家庭生活居住质量的一个必经之路,但是装修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尽可能不打扰到其他住户的正常休息和作息规律。一般来说,装修队装修工作进行的时间应当避开居民睡觉的时间,早晨不宜过早,中午应当避开午睡休息的时间,晚上不能过晚。居民因为装修影响到正常的休息,可以先与装修的业主进行商量,如果业主拒不改正的话,可以联系物业,也可以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进行举报,还可以向民警求助,对装修行为进行限制。温馨提示:家庭装修应当照顾到其他邻居的正常休息,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外进行加班加点的装修工作,以防打扰其他居民休息。在装修噪声影响正常休息时,居民可以对此进行劝告、检举、控告、投诉,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能像案例中的高华,不知道法律对自己权利的保护,默默忍受装修噪声对自己的伤害,实属不明智的选择。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