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人体需要的各种营养素都需从饮食中获得,因此,必须科学地安排每日膳食以提供数量及质量适宜的营养素。如果某种营养素长期供给不足或过多,就可能产生相应的营养不足或营养过多的危害。为此,营养学家根据有关营养素需要量的知识,提出了适用于各类人群的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ietary reference intakes, DRIs)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科学知识的积累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已建议的营养素参考摄入量应及时进行修订以适应新的认识水平和应用需求。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时期,针对其各自的特点和需要都曾使用了一些不同的概念或术语,推动了这一领域研究的发展。(一) 美国的推荐膳食营养素供给量(RDA)。美国国家科学院(NAS)于1941年制订了美国第一个推荐膳食营养素供给量(recommended dietary allowances,RDA) ,它是在当时的科学知识基础上提出的, 当时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预防营养缺乏病。以后几十年中,在NAS成立的食物与营养委员会(FNB) 的组织领导下,根据新的科学知识和社会应用方面的需要,曾对RDA进行了多次修订,美国各版RDA成为不同时期美国人群营养素需要方面的权威性指导文件。(二) 中国RDA及DRIs。早在1938年,中华医学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特组织营养委员会制订了“中华民众最低限度之营养需要”,提出了成人每千克体重需要蛋白质1.5g,并应注意钙、磷、铁、碘及维生素A、B族维生素、维生素C、维生素D的适量摄入。1952年,中央卫生研究院营养学系编著出版的《食物成分表》,并附录有我国发表的第一个“膳食营养素需要量表(每天膳食中营养素供给标准)”,设置了五类人群,并纳入了钙、铁、维生素A、维生素B1、维生素B2,盐酸和抗坏血酸的需要量推荐值。1955年,中国医学科学院营养系修订了1952年的建议,定名为“每日膳食中营养素供给量(RDA) ”,作为附录登载于修订再版的《食物成分表》中。我国自1955年开始采用“每日膳食中营养素供给量(RDA) ”来表述建议的营养素摄入水平,作为膳食的质量标准,设计和评价群体膳食的依据,并作为制订食物发展计划和指导食品加工的参考。在1962年、1976年、1981年、1988年曾对营养素的推荐量进行过多次修订、丰富和完善, 但在这一段时间内, RDA的概念和应用都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随着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发展,国际上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就逐渐开展了关于RDA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的讨论。英国、欧洲共同体和北欧诸国先后使用了一些新的概念或术语。美国和加拿大的营养学界进一步发展了RDA的包容范围, 增加了可耐受最高摄入量(UL) ,形成了比较系统的新概念——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 。中国营养学会研究了这一领域的新进展,为此,中国营养学会于1998年成立了“制订中国居民DR Is专家委员会”及秘书组,同时成立了5个工作组,分别负责5个部分的营养素或膳食成分相关内容的编写。中国营养学会于2000年制定发布了《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为指导国人合理摄入营养素,预防营养缺乏和过量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考文件,对于促进我国营养与食品科学的发展,指导国民合理膳食和提高健康水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近十几年来,国内外营养科学得到了很大发展,在营养学理论和实践的研究领域都取得了一些新的研究成果, 中国营养学会应用循证营养学与风险评估的原则和方法, 对DRIs进行了修订,于2010年成立了“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修订专家委员会、顾问组和秘书组,相关专家组成7个工作组,即:概论组,能量和宏量营养素组,常量元素组,微量元素组,脂溶性维生素组,水溶性维生素组,水和其他膳食成分组。经过3年的努力,于2013年12月完成了2013版《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的编写和修订。由于DRIs概念的发展, 在营养学界沿用了数十年的RDA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多方面的应用需要了。为了避免DRIs在使用时与原RDA混淆,RDA现已决定不再使用。人体每天都需要从膳食中获得一定量的各种必需营养成分。如果人体长期摄入某种营养素不足就有发生该营养素缺乏症的危险,当通过膳食、补充剂或药物等途径长期大量摄入某种营养素时就可能产生一定的毒副作用。
正常人体需要的各种营养素都需从饮食中获得,因此,必须科学地安排每日膳食以提供数量及质量适宜的营养素。如果某种营养素长期供给不足或过多,就可能产生相应的营养不足或营养过多的危害。为此,营养学家根据有关营养素需要量的知识,提出了适用于各类人群的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ietary reference intakes, DRIs)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科学知识的积累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已建议的营养素参考摄入量应及时进行修订以适应新的认识水平和应用需求。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时期,针对其各自的特点和需要都曾使用了一些不同的概念或术语,推动了这一领域研究的发展。(一) 美国的推荐膳食营养素供给量(RDA)。美国国家科学院(NAS)于1941年制订了美国第一个推荐膳食营养素供给量(recommended dietary allowances,RDA) ,它是在当时的科学知识基础上提出的, 当时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预防营养缺乏病。以后几十年中,在NAS成立的食物与营养委员会(FNB) 的组织领导下,根据新的科学知识和社会应用方面的需要,曾对RDA进行了多次修订,美国各版RDA成为不同时期美国人群营养素需要方面的权威性指导文件。(二) 中国RDA及DRIs。早在1938年,中华医学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特组织营养委员会制订了“中华民众最低限度之营养需要”,提出了成人每千克体重需要蛋白质1.5g,并应注意钙、磷、铁、碘及维生素A、B族维生素、维生素C、维生素D的适量摄入。1952年,中央卫生研究院营养学系编著出版的《食物成分表》,并附录有我国发表的第一个“膳食营养素需要量表(每天膳食中营养素供给标准)”,设置了五类人群,并纳入了钙、铁、维生素A、维生素B1、维生素B2,盐酸和抗坏血酸的需要量推荐值。1955年,中国医学科学院营养系修订了1952年的建议,定名为“每日膳食中营养素供给量(RDA) ”,作为附录登载于修订再版的《食物成分表》中。我国自1955年开始采用“每日膳食中营养素供给量(RDA) ”来表述建议的营养素摄入水平,作为膳食的质量标准,设计和评价群体膳食的依据,并作为制订食物发展计划和指导食品加工的参考。在1962年、1976年、1981年、1988年曾对营养素的推荐量进行过多次修订、丰富和完善, 但在这一段时间内, RDA的概念和应用都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随着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发展,国际上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就逐渐开展了关于RDA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的讨论。英国、欧洲共同体和北欧诸国先后使用了一些新的概念或术语。美国和加拿大的营养学界进一步发展了RDA的包容范围, 增加了可耐受最高摄入量(UL) ,形成了比较系统的新概念——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 。中国营养学会研究了这一领域的新进展,为此,中国营养学会于1998年成立了“制订中国居民DR Is专家委员会”及秘书组,同时成立了5个工作组,分别负责5个部分的营养素或膳食成分相关内容的编写。中国营养学会于2000年制定发布了《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为指导国人合理摄入营养素,预防营养缺乏和过量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考文件,对于促进我国营养与食品科学的发展,指导国民合理膳食和提高健康水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近十几年来,国内外营养科学得到了很大发展,在营养学理论和实践的研究领域都取得了一些新的研究成果, 中国营养学会应用循证营养学与风险评估的原则和方法, 对DRIs进行了修订,于2010年成立了“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修订专家委员会、顾问组和秘书组,相关专家组成7个工作组,即:概论组,能量和宏量营养素组,常量元素组,微量元素组,脂溶性维生素组,水溶性维生素组,水和其他膳食成分组。经过3年的努力,于2013年12月完成了2013版《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的编写和修订。由于DRIs概念的发展, 在营养学界沿用了数十年的RDA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多方面的应用需要了。为了避免DRIs在使用时与原RDA混淆,RDA现已决定不再使用。人体每天都需要从膳食中获得一定量的各种必需营养成分。如果人体长期摄入某种营养素不足就有发生该营养素缺乏症的危险,当通过膳食、补充剂或药物等途径长期大量摄入某种营养素时就可能产生一定的毒副作用。
正常人体需要的各种营养素都需从饮食中获得,因此,必须科学地安排每日膳食以提供数量及质量适宜的营养素。如果某种营养素长期供给不足或过多,就可能产生相应的营养不足或营养过多的危害。为此,营养学家根据有关营养素需要量的知识,提出了适用于各类人群的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ietary reference intakes, DRIs)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科学知识的积累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已建议的营养素参考摄入量应及时进行修订以适应新的认识水平和应用需求。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时期,针对其各自的特点和需要都曾使用了一些不同的概念或术语,推动了这一领域研究的发展。(一) 美国的推荐膳食营养素供给量(RDA)。美国国家科学院(NAS)于1941年制订了美国第一个推荐膳食营养素供给量(recommended dietary allowances,RDA) ,它是在当时的科学知识基础上提出的, 当时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预防营养缺乏病。以后几十年中,在NAS成立的食物与营养委员会(FNB) 的组织领导下,根据新的科学知识和社会应用方面的需要,曾对RDA进行了多次修订,美国各版RDA成为不同时期美国人群营养素需要方面的权威性指导文件。(二) 中国RDA及DRIs。早在1938年,中华医学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特组织营养委员会制订了“中华民众最低限度之营养需要”,提出了成人每千克体重需要蛋白质1.5g,并应注意钙、磷、铁、碘及维生素A、B族维生素、维生素C、维生素D的适量摄入。1952年,中央卫生研究院营养学系编著出版的《食物成分表》,并附录有我国发表的第一个“膳食营养素需要量表(每天膳食中营养素供给标准)”,设置了五类人群,并纳入了钙、铁、维生素A、维生素B1、维生素B2,盐酸和抗坏血酸的需要量推荐值。1955年,中国医学科学院营养系修订了1952年的建议,定名为“每日膳食中营养素供给量(RDA) ”,作为附录登载于修订再版的《食物成分表》中。我国自1955年开始采用“每日膳食中营养素供给量(RDA) ”来表述建议的营养素摄入水平,作为膳食的质量标准,设计和评价群体膳食的依据,并作为制订食物发展计划和指导食品加工的参考。在1962年、1976年、1981年、1988年曾对营养素的推荐量进行过多次修订、丰富和完善, 但在这一段时间内, RDA的概念和应用都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随着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发展,国际上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就逐渐开展了关于RDA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的讨论。英国、欧洲共同体和北欧诸国先后使用了一些新的概念或术语。美国和加拿大的营养学界进一步发展了RDA的包容范围, 增加了可耐受最高摄入量(UL) ,形成了比较系统的新概念——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 。中国营养学会研究了这一领域的新进展,为此,中国营养学会于1998年成立了“制订中国居民DR Is专家委员会”及秘书组,同时成立了5个工作组,分别负责5个部分的营养素或膳食成分相关内容的编写。中国营养学会于2000年制定发布了《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为指导国人合理摄入营养素,预防营养缺乏和过量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考文件,对于促进我国营养与食品科学的发展,指导国民合理膳食和提高健康水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近十几年来,国内外营养科学得到了很大发展,在营养学理论和实践的研究领域都取得了一些新的研究成果, 中国营养学会应用循证营养学与风险评估的原则和方法, 对DRIs进行了修订,于2010年成立了“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修订专家委员会、顾问组和秘书组,相关专家组成7个工作组,即:概论组,能量和宏量营养素组,常量元素组,微量元素组,脂溶性维生素组,水溶性维生素组,水和其他膳食成分组。经过3年的努力,于2013年12月完成了2013版《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的编写和修订。由于DRIs概念的发展, 在营养学界沿用了数十年的RDA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多方面的应用需要了。为了避免DRIs在使用时与原RDA混淆,RDA现已决定不再使用。人体每天都需要从膳食中获得一定量的各种必需营养成分。如果人体长期摄入某种营养素不足就有发生该营养素缺乏症的危险,当通过膳食、补充剂或药物等途径长期大量摄入某种营养素时就可能产生一定的毒副作用。